发展会员
在得到上级工会组织的批复后,工会筹备组应当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工会的文件,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任务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使职工道步了解和熟态工会组织,提高职工的工会意识和加人工会组织的自觉性,营造一个组建工会基层组织的良好氛围。
1. 关于发展会员问题
未建工会基层组织的职工,个人入会的一般程序是:
(1)没有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由个人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加入工会组织的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可向单位所在地方工会提出:单位工会筹备组得到上级工会组织批复的,应当由工会筹备组集体办理,向上级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后,个人应当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单位工会筹备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工会会员资格条件。
2.会员登记管理事项
《中华全国总工会人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由上级工会组织履行批准程序后,交单位工会筹备组留存。同时,通知职工本人,其已经成为中国工会会员;颁发中华全国总工会统一制作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并告知其从何时起交纳会费。
对在原工作单位已经加入工会组织的,根据会员证明接续组织关系。
在此基础上,做好单位内已有会员情况统计,登记造册。单位工会筹备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公布会员名单。
同时,联系上级单位工作人员做好工会实名制录入工作。
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
我自愿加入中华全国总工会,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申请人:
年月日
建立工会小组(分工会)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按照生产(行政)班组建立工会小组,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
发展会员后,可根据单位会员人数分布情况,以行政科室或企业班组为单位建立工会小组。人数较多的,在车间或者部门可以建立分工会组织。工会员不足三人的单位可与生产、工作性质相近的单位合建一个小组。设工会小组长一人,工会小组长在小组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小组长任期与工会委员一致,可连选连任。
工会小组直接联系广大会员群众,是贯彻落实工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选好工会小组长,是加强工会小组建设,发挥工会小组作用的重要前提。工会小组长要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可由小组会员广泛提出候选人,经过充分酝酿,最后在小组全体会议上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并报工会委员会批准(新建的小组由筹备组批准)。